【遭海盜劫持 輪機長要求囚期付工資】勞資調解破裂 漁業署︰無海事報告舉證
輪機長沈瑞章向高市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要求船東給付四年又七個月工資,因無海事報告舉證是船東指示闖入海盜警示海域,雙方調解宣告破裂。(記者林欣漢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遭索馬利亞海盜劫持的阿曼籍Naham3號漁船,經國際組織與前立委蔡正元搶救,繳付高額贖金,台籍輪機長沈瑞章去年底獲釋結束一千六百七十二天囚禁慘日,他向高市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要求船東給付四年又七個月工資,因無海事報告舉證是船東指示闖入海盜警示海域,雙方調解宣告破裂。
輪機長沈瑞章不滿船東指示他進入索馬利亞海盜出沒的海域作業,漁船才遭到海盜劫持,歷經近五年的囚禁苦牢,去年十月廿六日終於獲救返台,但迄今政府從未派人找他,詢問罹難台籍船長鍾徽德的死因,也未依法製作海事報告,沈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要求船東給付四年又七個月的工薪。
勞工局於今年一月積極協調,迄今勞資各執一詞,船東洪高雄表示,Naham3號誤入海盜海域,並非他所指示,導致船員遭劫持囚禁,不可歸責於資方而拒付沈被囚期間的工薪,究竟當時漁船有無船東指示,需視海事報告與鑑定結果,但航港局和漁業署卻互踢皮球,始終未見海事報告。
漁業署昨天緊急聲明,海事報告主要是船舶發生沉沒、擱淺、碰撞、強制停泊,或其他意外事故等海事事件時,船長將海事案情做成報告,經發生海事案件當地港口航政機關或被認可的公證人簽證,以做為船東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依據之文件。
漁業署強調,Naham3號漁船非我國籍船舶,案發地點又在印度洋,我國政府並無製作海事報告的權責,即使該船有海事報告,航政機關也無從對該報告進行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