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稽查 開出3千多張勸導單

垃圾車隨車破袋稽查,環保局稽查人員檢視垃圾袋內有無回收物。(環保局提供)
回收率尚未達標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環保署今年給花蓮縣的資源回收率目標是四十八%,由於尚未達成目標,花蓮縣環保局今年嚴格執行垃圾減量及分類,加強垃圾車破袋稽查,今年一到九月共開出三千五百六十五件勸導單,不合格率高達十九點六%,環保局長饒忠說,如稽查顯示垃圾未分類,最高可罰六千元。
花蓮縣環保局統計,去年全年花蓮縣的資源回收率四十一點二六%,今年因加強破袋稽查,今年度一到九月的資源回收率已成長至四十四點二八%,但仍未達環保署所要求的回收率目標。
累犯將開罰
環保局長饒忠說,今年一到九月,包括環保局、鄉鎮公所清潔隊執行垃圾車破袋稽查,共稽查一萬八千二百卅三件垃圾,其中三千五百六十五件垃圾因內含可回收物品,被開沒有強制性的「勸導單」,不合格率達到十九點六%,依廢清法,垃圾未分類最高可罰六千元,目前作法以勸導代替處罰,如重複發生才會開出勸導單、甚至罰單。
饒忠說,花蓮縣七成的垃圾都轉運至宜蘭焚化,包括垃圾轉運產生的高額運輸費、付給宜蘭縣府的垃圾處理費,一百零四年全年的垃圾處理成本超過一億元,成了一大財政負擔。今年因回收率的上升,統計至九月底止,轉運至宜蘭的垃圾清運量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二公噸,比去年同期少三點八%,垃圾處理成本減少五百七十六點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