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女假結婚 險斷了自己姻緣
2016/09/28 08:00
助來台打工 獲5萬元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市林姓男子17年前為了5萬元酬勞,前往中國與曾姓女子辦理假結婚,讓曾女來台非法打工,曾女後來被警方查獲遣返,林男也吃上偽造文書官司,但當下並未辦理離婚,直到去年林男與女友想要結婚,卻因已婚身分無法如願,無奈下向桃園地院訴請婚姻無效,經法院判決婚姻無效,終於完成終身大事。
桃園地院調查,林男當年為了「幫朋友忙」,前往中國和曾姓女子辦理假結婚,讓曾女來台,事後獲得5萬元報酬。
而曾女來台後到處打工,2人並無同居等婚姻事實,隔年曾女被警方查獲逾期居留,調查出是假結婚來台打工。
警方根據曾女供詞找到林男,依偽造文書將林男移送法辦,檢察官雖認為林男觸犯偽造文書罪,但認定屬微罪,最後依職權不起訴處分,但他事後並未與曾女辦理離婚,婚姻關係仍持續存在,直到去年他想結婚,才發現卡在「已婚」身分,無法如願。
未辦離婚 須訴請無效
桃園地院調查後,法官審酌林男與曾女當初沒有結婚真意,判決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