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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圈發展規則 師大商圈恐「不適用」

台北市商圈住商混合情況普遍。(記者黃建豪攝)

台北市商圈住商混合情況普遍。(記者黃建豪攝)

2016/09/01 08:00

須符合都計法 挨批白忙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台北市住商混合普遍,師大及五分埔等商圈部分店家都曾引發民怨,或被檢舉違反都市計畫法違規經營。市府研擬「商圈發展規則」,由商圈自訂罰則,原本要排除適用都市計畫法,但新修訂版本納入「商圈需符合都市計畫法」條件,導致師大、五分埔商圈不適用此規則。龍泉商圈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鴻溢昨天說,市府排除很多商圈,等同白忙一場!

市府去年草擬「台北市特色生活商圈發展自治條例草案」,要讓店家與住戶共組商圈管理委員會,自訂管理公約,懲處違約店家,和平解決住商衝突;管委會評鑑不彰或違反法令情節重大時,市府才會糾正。

市府去年五月放寬「台北市各項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通案處理原則」,只要相關行業自治條例訂有罰則,即可排除適用都市計畫法,如此一來, 即使商圈店家違反都市計畫法,也能有條件存在。

但市府起草「台北市特色生活商圈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已在七月修改出第十一版,並改為「商圈發展規則」。商業處商業輔導科科長林建彣說明,「規則」不具「條例」強制性,無法強制店家或住戶參加,要組成商圈管理委員會,得由商圈自行發起,並向商業處提出申請。

永康、五分埔 也遭排除

最新版本中,加入商圈在適用商圈發展規則前,要符合都市計畫法的條件。林建彣表示,商圈提出組成商圈管理委員會前,要先經都市發展局審議,若商圈範圍原本就違反都市計畫法中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如師大、永康、五分埔、貓空等商圈,都可能被排除在外。

不過,陳鴻溢批評,商圈發展規則已經討論很久,最初商圈都抱有期待,如今加入都市計畫法條件,對普遍存在於狹窄巷弄的商圈太過嚴苛,將讓這一切都白忙一場,希望在最終版本確定前,市府能再好好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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