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擬偏校振興條例草案》偏校定義 立委疾呼「授權地方認定」
立委鍾佳濱。(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縣現有一百三十三所偏校,比率超過六十五%,若依教部「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草案」新定義,偏校恐將大幅減少,新的師生比也可能會減少近七十名教師;地方教育人員感到憂慮,縣籍立委鍾佳濱也疾呼「授權地方認定」。
教育部研擬的「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草案」中,偏校「指位於離島地區、山地鄉、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海拔五百公尺以上之山地地區,或學校所在無公共交通工具到達,或學校距離公共交通工具站牌五公里以上等條件…」;目前屏縣三十八所國中、一百六十六所國小中,有一百三十三校屬於偏校,新的定義恐怕讓不少偏校「出局」。
鍾佳濱說,偏校的標準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認定,會比訂出全國統一的標準更好,因為各縣市狀況不同。
草案第七條「逾五十人國小,除置必要行政人力外,教師員額編制,應依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定之;逾卅人未滿五十人者,以生師六比一計算,未滿卅人者,以生師五比一計算」。
屏縣教育處初估,五十人以下有二十九校,教師員額二百四十六人,若依新的師生比計算,只剩一百七十八位老師,超額問題會讓老師人心更浮動。
地磨兒國小校長伍麗華認為,如何為偏鄉留住好老師、讓家長願意把孩子留在偏校念書,才是「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要解決的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