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校用地 投縣府賠33地主3.5億
南投特教學校用地案,地主以徵收與使用目的不符打官司求償獲勝,縣長林明溱(右)親自把支票交給第一位辦好手續的地主。(記者陳鳳麗攝)
徵收與使用目的不符 地主提告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府將已徵收的「文小」用地,變更為「文特」用地,設立南投特教學校,地主以徵收與使用目的不符打官司求償獲勝,縣府判賠三億五千萬外加四千萬元利息定讞,縣府快刀斬亂麻,昨日將賠償金發放給三十三名地主,單筆最高金額達八千多萬元。
國立南投特教學校用地官司案,歷經四年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上週判決縣府敗訴定讞,須以民國一○一年的公告現值加四成的價格,賠償三十三名地主合計三億五千萬元,另外加計四年的利息近四千萬元。
一天利息要五萬 縣府馬上發放
南投縣府接獲判決一個禮拜後,昨日下午發放損害賠償金,縣長林明溱表示,收到判決後一個禮拜睡不好覺,且一天利息要五萬元,拖一個月就要多付一百五十萬元,只好忍痛貸款四億元來發放。由於該賠償金是額外的禮物,希望地主們拿一點做善事,以後才會越賺越多。
三十三位地主都有家人陪同辦理領取手續,表情很淡定,只有幫忙打官司的律師許富雄笑容滿面,稱讚縣長林明溱是為人民著想的好縣長,效率很高。
該案內政部和縣府都是被告,但法官認為縣府須負賠償責任,縣府曾透過立委、監委請中央能分擔,但因中央無法補助土地賠償金,縣長林明溱說,未來會更積極向中央申請補助建設經費。
南投特教學校是全台最後一個設立的特教學校,設立前,教育部請縣府找地,前縣長李朝卿提供民國七十七年徵收取得的中興新村營北國小預定地「文小」,並由都委會變更為「文特」用地,提供興建特教學校,並從一○年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