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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留車內 悶傷熱死可罰百萬

台北市動保處6月29日接獲通報,有飼主將2隻狗狗遺留在悶熱的車內,其中一隻不幸送醫不治。(台北市動保處提供)

台北市動保處6月29日接獲通報,有飼主將2隻狗狗遺留在悶熱的車內,其中一隻不幸送醫不治。(台北市動保處提供)

2016/07/02 06:00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台北市動保處六月二十九日接獲民眾通報,臥龍街一八八巷二十六號有兩隻狗被留置密閉車廂長達數小時,其中的黑色土狗嚴重脫水,送往動物醫院治療,仍不治。動保處說,飼主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寵物遺留車內致生病或死亡,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說,飼主張先生自稱當天北上工作,但工作場所不便讓狗狗出入,一時找不到地方安置,才會把狗狗留在車內,車窗有留縫隙讓空氣流通。不過,當天台北白天氣溫高達三十四度,狗狗被發現時已疑似脫水、脫糞,動保處人員到場後,緊急為犬隻降溫、補充水分,再送往動物醫院。

動物救援隊長陳文德說,以往稽查案件都是飼養寵物環境不佳,車輛在大太陽下曝曬,動物被留在高溫空間的致死案例並不常見。

他提醒,將動物留在車內致傷或致死,依《動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民眾若有相關違法事證,可立即通報動保處,以免動物遭受騷擾或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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