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樹變砍樹 里長批手法粗暴
包商移植兩棵超過老樹,直接斷根就移走,存活率低。(市府提供)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北區中華路二段一棟新建大樓準備出租、開賣,將擋在門口兩棵樹齡超過廿年、四層樓高的小葉欖仁移植,直接斷根移走,其中一棵疑似被砍,樹木專家痛批做法如同砍樹!
當地錦平里長游金隆說,中華路二段一整排路樹很美麗,一百七十五巷口蓋大樓開價一.二億,建商卻嫌兩棵路樹擋住大樓要移植,但包商直接斷根移走手法太粗暴,他比較以前胡市府時代要移樹是挖了就走,市長林佳龍上任成立樹委會審查,基層執行單位手法一樣粗劣,是陷市長於不義,「護樹、低碳是喊假的!」
台中市樹保委員、中興大學森林系特聘教授王升陽指出,移植樹木應選在休眠期、要二次斷根、養根,土球包紮再移植,且修剪枝葉都有一定規範,這樣直接斷根挖走,剪得幾乎只剩主幹,存活率低,痛斥「乾脆砍掉就好了!」
台大溪頭植物醫學中心主任蕭文偉說,移植廠商如果未依照申請的移植計畫執行,有毀損公物之嫌,應開罰,市府督導不周,難辭其咎。
景觀科長坦承 市府未派員監督
建設局景觀科長陳崑烺表示,建商以這兩棵路樹緊鄰路口和建物大門且浮根為由,要求移植到中樟橋下,提出自費移植計畫通過並委由市府包商「全勝園藝公司」承作,他坦承市府未派員在場監督。
一年內死亡 包商須補植或罰款
陳崑烺說,路樹在路邊、不在人行道上,為免妨礙交通就直接斷根載走,其中一棵因根系鑽入水溝,為保護水溝,破壞到樹木造成樹根裂開,如果移植後一年內死亡,包商須補植或罰款。
包商移植兩棵超過老樹,直接斷根移走,其中一棵幾乎樹根裂開。(里長提供)
兩棵小葉欖仁被修剪只剩主幹,種在中樟橋下空地。(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