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自用狩獵 動保團體反對解禁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所長黃美秀(右起)、台灣黑熊保育協會理事長張富美、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等人昨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謹慎以對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十四日初審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開放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只須向主管機關備查,召委林岱樺當日更決定暫不審議野保法「放生納管條款」,動保團體昨批修法過於草率,自用的定義規範不明,後果不堪設想,且放生行為納管應好好審查,而非不審。
「放生行為納管 立院應續審」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昨在立院記者會上表示,修法爭議在於原本法令以原住民文化祭儀為由,已可狩獵野生保育類動物,開放非營利自用可狩獵則是茲事體大,不能粗糙修法,另對大規模商業化放生,立院應審議而非不繼續審議。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陳添喜表示,所謂營利和自用與否難以定義;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所長黃美秀則說,原民團體認為「傳統狩獵不會造成野生動物浩劫」的說法缺乏科學數據,和保育團體間各說各話,政府應用科學技術監控野生動物狩獵。
台灣黑熊保育協會理事長張富美則出示台灣黑熊中鋼製套索陷阱而斷掌、截肢的照片,強調樂見全面禁用獸鋏,但在鋼索獵具的部分,其對獵物沒有選擇性,且有違「傳統」使用的獵具材質,建議修法時禁止任何鋼索陷阱的使用。
陳瑩︰原民狩獵 訂有相關規範
民進黨立委陳瑩認為,動保團體無法提出具體數據,證實野生動物瀕臨絕種與原住民族有關,就不該將原住民族扣上破壞生態環境的帽子,且根據上週針對野保法初審結論,修正附帶決議應對原住民狩獵訂定相關規範,並非動保團體所指「沒有約束」。
林岱樺回應指出,農委會提出的放生納管立法內容過於粗糙,引發是否限制個人信仰自由的疑慮,農委會應提出更審慎具體的規範;將召開正式公聽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