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賣8萬斤泡雙氧水蓮子 黑心商起訴
台中市衛生局去年查獲有民眾違法使用工業用雙氧水漂白蓮子。 (資料照,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林姓男子約八年前開始在台中市南區住處從事蓮子加工製造,涉嫌以工業用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來浸泡,美化蓮子賣相及增加重量,去年十二月被衛生局查獲,昨由台中地檢署起訴。檢察官審酌被告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後已加重刑責,卻仍持續犯罪,應依新法處罰。
林男(六十五歲)民國九十七年間起從事蓮子加工製造、販售,稱同業建議將蓮子以工業用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來浸泡,可除去表面斑點,更有賣相,也能增加重量,所以向化工行買入工業用過氧化氫。
林男以五十公升水加入廿公克過氧化氫,浸泡廿台斤的蓮子,蓮子經浸泡吸水後可膨脹至約四十台斤。他自承拿到建國市場或南屯市場銷售,每日販售四十台斤,每台斤賣一百四十元至一百五十元。衛生局與保安警察上前稽查時,還查獲用剩的過氧化氫半桶及空桶各一個,他百口莫辯,坦承犯行。據此推算,業者七年來約賣出八萬多台斤黑心蓮子。
檢察官指出,此案適用一○三年十二月修正施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情節輕微者可處五年以下,併科八百萬元罰金,情節較重者可處七年以下,併科八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