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妻舅收賄案 檢追加起訴
胡志強的妻舅邵國寧,被控涉九件採購弊端收賄。(資料照,記者蔡淑媛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前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台中、彰化醫院前院長邵國寧,被控涉九件採購弊端收賄,桃園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判九年,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邵國寧哽咽承認收賄,且表明願投入公益,減刑為三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應繳回不法所得六百六十三萬元;後來他再承認收受一筆四十萬元的廠商賄款,彰化地檢署昨追加起訴。
邵國寧為前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因任職署立醫院院長期間涉收回扣遭判刑,案件審理期間,自知該行為難以掩飾,邵國寧於民國一百年十月四日再向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自首,供出他任職署立彰化醫院院長期間也曾收回扣,案件移至彰化地檢署偵辦,彰檢昨追加起訴。
起訴書指出,邵國寧在任職衛生署彰化醫院時,認識博而美醫療器材公司,該公司鄭姓及陳姓業務經理知悉邵國寧有向得標廠商索取得標價十%賄款的陋習,二人為求一件六百四十八萬元的標案能順利得標,並避免被刁難,便交四十萬元給邵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