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班停課災害 納入核子事故
圖為核安演習。(資料照,記者俞肇福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近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由於現行災害型態日趨多元且具急迫性,除氣象預報的數據外,也把實際致災情形納入綜整研判,好讓地方政府在面臨人為及意外等非天然災害時,停班停課相關規範有所準據,因此除風災、水災、土石流等天然災害外,新增火災、爆炸、輸電線路災害、陸上交通事故、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只要危害生命、身體健康,或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都可以宣布停班停課,作為停班停課的依據。此外,也把核子事故及其他人為或意外災害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