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奶粉帶回台 6公斤內免證明
2015/05/29 06:00
5月15日起日本輸台食品須附產地證明、部分食品還得附輻射檢測證明;不過有民眾抱怨,他從日本寄奶粉回國,被海關擋住要求雙證明,讓他很無奈。食藥署強調,民眾從日本攜帶6公斤以下食品回國可以免附證明。
根據規定,民眾從國外帶食品回國,只要是自用、價值1千美元以下(約新台幣3萬元)且重量6公斤以下,就可免報驗。5月15日起,日本食品報驗都得加附產地證明和輻射檢測證明,但連帶也加入這項豁免規定。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表示,從日本攜帶返台的食物超過6公斤才需報驗,如果超量不符規定,海關應會讓民眾留下6公斤的物品,其餘若提不出證明,就會銷毀。(記者吳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