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賣的是保育魚 獲不起訴
2015/05/23 06:00
台北市知名海鮮餐廳林姓業者遭衛生局稽查,主動提供店內新購入、俗稱「龍王鯛」的蘇眉魚送檢,未料,反遭動保處發現涉賣保育類魚種,吃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官司,林男稱不知蘇眉魚為保育類,台北地檢署考量他主動提供蘇眉魚送檢,採信其說詞,昨將他不起訴。
由於林男長期與當地販售生鮮海產出名的「機動生鮮攤車」沈姓業者叫貨,沈男因此一併被法辦。沈男應訊時否認販賣蘇眉魚;因蘇眉魚去年7月才列為第2級保育類動物,連衛生局稽查官員起初也不知情,檢方考量林男主動提供魚體送檢,認定他沒犯意;此外,沒跡證顯示沈男出售蘇眉魚,一併將沈男不起訴。(記者錢利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