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新審查辦法 民團、仲介都不滿
〔記者王揚宇/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通過興建農舍審查辦法,守護宜蘭工作坊發起人李寶蓮認為縣府「放水」,仲介業者批審查辦法逾越母法,製造假議題,但也有網友稱讚宜蘭踏出管制農地開發第一步。
申請資格放寬 被質疑放水
縣府三月廿三日預告的草案,規定農舍申請人農保必須投保兩年,或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滿一百廿天,同時附上鄰居證明,但昨天通過的辦法則改以具農保資格、出具自行切結書證明文件即可。
李寶蓮說,自行切結的做法,是縣府還是申請人說的算?執法標準在哪裡?宜蘭農舍近三年有高達六十四%的移轉比率,新法卻未納入規範,審查辦法實施後,仍無力遏止農舍被炒作,令人失望。
仲介批逾越母法 製造假議題
宜蘭縣不動產仲介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陳宣良說,農發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等中央母法,已對農舍興建設立規範,全國一體適用,縣府不查核違規農舍,反倒逾越法令訂新辦法,根本是假議題。
網友讚踏出管制開發第一步
「守護宜蘭心價值」—搶救農田地景臉書粉絲專頁,轉貼「漂浪島嶼—munch」PO文,指在面對剷田派蓋農舍的抗議壓力,宜蘭縣堅持農地農用,管制農地浮濫開發,將成為台灣第一個「設法」管制農地開發的縣市,具有歷史指標意義,在中央不願修法下,宜蘭以地方之力,終究踏出第一步,相對也考驗著其他縣市保護農地的決心,應讓宜蘭的守護農地精神,推廣到其他縣市,成為全國運動,台灣土地環境才能全面保護。
宜蘭農業處長楊文全解釋,原規定須務農一百廿天,是設想農民因此有蓋農舍居住的需求,但因紛擾不斷,加上老農請鄰居證明自己是農夫,對他們不尊重,才改為自行切結,但會嚴格查證,絕不會「放水」;農舍移轉部分,母法沒有相關規範,將依法稽查違法農舍,至於興建農舍資格審查辦法,依母法制定,無逾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