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修教育學分 教保員槓上教團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成員舉著「你的孩子在哭哭」標語,強調確保幼兒受教權是國家責任,教保員除修教育學分外,還要有幼教師證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周思宇、林曉雲/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五日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達成初步共識,擬開放具幼教、幼保科系背景的教保員,只要修畢十六個學分、不需取得教師證,即可獨立帶大班。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批修法方向影響幼教品質;教保員自救會則揚言拒修學分,「把時間留給孩子」。
教長盼教保員提升專業
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仍希望教保員透過進修提升專業,以符合社會大眾期待;他也強調,一定會保障教保員的工作權。
全教總、中華民國各級家長會長協會、教保合作成長協會等教團反對幼教法協商結論,昨到立院陳情,呼籲朝野黨團勿草率簽字,應廣開公聽會,凝聚共識。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認為,教保員工作權應受保障,但為維持幼教品質,除了修教育學分,仍應取得幼教師證,「我們一定不能夠退讓」。
全國幼教家長聯合總會、四萬教保員自救會昨天也於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主張教保員不應浪費時間、金錢,修習教育學程,而應把時間留給孩子,才是幼兒之福。
▲教保員自救會昨天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主張不必修習教育學程,讓她們可以有更多時間照顧幼兒。(記者陳志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