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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Chome判賠燦坤63萬

    2014/04/08 06:00 記者項程鎮、陳永吉、王憶紅/台北報導

    知名購物網站「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刊登燦坤「無販售」LG變頻直驅洗衣機、大同二十二吋液晶電視等3C產品,還不實比價;燦坤認為對方刊登不實資訊,害他們業績受損,訴請賠償。最高法院採信燦坤主張,判決PChome敗訴確定,須賠償燦坤六十三萬三二二○元及利息,並需將判決結果在PChome官網首頁連登四天。

    PChome Online九十七年四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舉辦「會員招待會」,在官網刊登「比較廣告」,宣稱燦坤沒有賣LG變頻直驅洗衣機等商品,讓消費者誤認燦坤商品少;還故意以非會員價當作比價基準,使消費者誤認燦坤商品較貴,燦坤查出至少十件商品不實比價。

    燦坤不滿商譽受損,向公平會檢舉,公平會調查後,認定PChome刊登不實廣告,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罰二十萬元,且需立即停止刊登相關廣告,但事後PChome Online沒有立即移除廣告;燦坤認為商譽及業績受損,要求賠償一千萬元,並在報紙及PChome官網刊登判決結果。

    PChome稱已盡力查證

    PChome辯稱,PChome官網刊登的廣告是經過實際訪價或參考燦坤廣告型錄製作,因無法全面訪查,部分調查結果才發生問題,但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未故意損害燦坤商譽。

    最高法院認為,PChome自知未徹底查訪比價,卻為了吸引消費者,製作沒標明查訪時間、地點的比較廣告,造成燦坤商品價格錯誤,誤導消費者認為燦坤商品少又貴,PChome已損害燦坤商譽及權益,判決燦坤勝訴確定。

    PChome昨日表示,因還沒看到判決書內容,所以暫不回應。燦坤表示,此件官司已事隔多年,不便再多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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