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業者怨非法水車搶生意/ 南灣未淨空 墾管處判賠逾562.5萬
〔記者項程鎮、蔡宗憲/綜合報導〕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委託墾丁馬爾地夫公司經營墾丁南灣遊憩區及水上摩托車等休閒活動,合約時間從九十三年五月起共三年,權利金為六百二十萬元,但墾丁馬爾地夫公司認為墾管處未淨空南灣,導致非法水上摩托車等業者搶占生意,害公司蒙受損失,最高法院認定業者有理,判決墾管處敗訴確定,應賠償五百六十二萬六千元及利息確定。
與墾管處簽約3年 業者損失不少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對敗訴很不甘心,現任處長陳貞蓉認為,墾管處當年或許有錯,但賠償金額實在遠高於可能的實際收入,如今也只能尊重司法判決,未來園區內的BOT案招標會更謹慎。
業者抱怨,雙方約定墾管處應排除非法業者占用後,再將南灣交給業者經營水上摩托車、香蕉船、浮潛等水上活動,但墾管處只就現況點交,沒有驅趕不法業者,業者三年期間共減少預估營業收入兩千四百七十一萬四千元。
墾管處︰契約未規定需淨空
墾管處則認為,南灣是公共開放空間,契約未規定需淨空南灣後再點交,應由業者自行排除其他業者。
合議庭採信業者見解,認為墾管處未有效取締不法業者,害合法業者蒙受損失,經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鑑定結果,墾管處應賠償業者五百六十二萬六千元及利息。
陳貞蓉表示,業者也有清理、淨空海灘的責任,後來出現很多招標時沒有評估到的情況,雙方皆有責任,對方以預估式的收入求償,法院判決的賠償金,明顯與實際收入有差距。她說,這起判決未來將成為範例,希望承辦人員招標前多注意細節。
學到教訓 海陸域分開招標
南灣經過馬爾地夫委外案失敗後,墾管處學到教訓,將海陸域分開招標,目前陸域由悠活渡假村得標經營,水上活動的海域陸續進行過三次委外招標,但三次都流標。
流標主要原因是南灣地區約有六十部合格的水上摩托車,但領標案的公司始終未能取得多數業者的同意,甚至因BOT案多次出現居民抗議情況,是墾丁地區爭議最多的BOT案。
墾管處表示,過去幾次領標的廠商未整合當地業者情況下投標,恐讓未來的經營出現多頭馬車亂象,目前仍在整合南灣地區所有業者,希望有共識後,再進行第四次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