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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診所沒醫師問診 雷射除毛竟由「護士」操作

張小姐(中)向議員李慶元(右)陳情,指控微媞時尚診所由非醫師為她進行雷射除毛,衛生局醫管處副處長杜仲傑(左)到場說明。(記者黃忠榮攝)

張小姐(中)向議員李慶元(右)陳情,指控微媞時尚診所由非醫師為她進行雷射除毛,衛生局醫管處副處長杜仲傑(左)到場說明。(記者黃忠榮攝)

2012/09/12 06:00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張小姐今年八月前往北市忠孝東路的「微媞時尚診所」雷射除毛,不僅沒有醫師來問診,雷射儀器除毛儀器也只由自稱護士者操作,宣稱「雷射除毛不需醫師施打」。接受完整療程的她至今雖無不適,但對對方說法存疑。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杜仲傑表示,雷射除毛屬醫療行為,應由合格醫師執行,會檢具該案相關證據,移送法辦。

記者昨前往微媞診所了解,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採訪,「若有回應,會統一對外說明」。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昨召開記者會,張小姐現身說法,指被微媞的療程優惠活動所吸引,前往診所進行大腿除毛,卻自始至終都沒看到任何醫師或護士的合法證照。她未經問診就被帶到診療間治療,自稱護士的人一邊按著雷射儀器除毛,一邊推銷相關療程。

衛生局只罰款沒停業 議員批放水

李慶元指出,去年一月至今年八月,衛生局接獲密醫案件兩百廿九件,其中一百八十一件衛生局以「查無違法事證予以列管後複查,仍無具體違法事證」簽結。即使今年七月遭法院以僱用密醫、密護判決有罪的某診所,衛生局也只輕罰十萬元,顯見衛生局放水。

據醫師法第廿八條規定,僱用密醫密護執行醫療業務,「處新台幣十萬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一個月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杜仲傑坦承,衛生局對密醫密護的懲處從未有停業、廢照、廢證書的處分,最多的是罰鍰。

李慶元要求,日後查獲密醫密護,第一次就要停業一個月,第二次就要廢止執業執照或廢止醫師證書,杜仲傑始終不願承諾;隨後局長室專員王頌華鬆口說,願將議員的建議納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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