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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藥罹尿毒須洗腎/藥廠判賠中醫師上千萬

2012/06/02 06:00

〔記者項程鎮、羅正明/綜合報導〕最高法院審結一起中藥醫療糾紛案,中醫師王韻凱為維護肝膽,服用科達製藥公司生產藥品後,罹患尿毒症,須終身洗腎,王韻凱向藥商、科達製藥公司和負責人陳裕昌求償;合議庭判決藥商敗訴確定,須賠償王韻凱一千五百零四萬六千餘元及利息。

王韻凱的律師李宜光對判決結果表示欣慰,認為連中醫師都會碰到這種醫療糾紛,希望本案給藥商警惕,不要讓問題藥物上架;李宜光強調,他的當事人個性開朗、活潑,又學過氣功、武術,但洗腎後連出國都不方便,人生從彩色變黑白。

判決指出,王韻凱主張,他在新北市汐止地區開設「醫心館中醫診所」,因當地氣候濕熱,他工作忙碌,又有高血脂、口苦等症狀,自行診斷為肝膽濕熱症,因此從八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起,服用科達製藥生產的龍膽瀉肝湯,結果害他下半輩子都須洗腎。

不過藥商、科達製藥公司認為,科達的藥品未含馬兜鈴酸,王韻凱可能因本身體質病變,或服用其他藥物才得尿毒症,與科達生產的龍膽瀉肝湯無關,且馬兜鈴酸是否會導致腎衰竭,尚無人體實驗證明。

藥商強調,衛生署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才公告,要求相關藥品須從九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變更為中醫師處方用藥,還須標示:「大量長期服用含馬兜鈴酸藥品,可能導致腎衰竭」等警語,因此九十一年二月底前未標示,就不違法。

合議庭採信王韻凱見解,並參考台北榮總、昭信公司的檢驗報告,都認定科達製藥生產的龍膽瀉肝湯有馬兜鈴酸。

至於馬兜鈴酸是否會導致腎病變,合議庭認為學界已證實,且新光醫院也指王韻凱的急性腎衰竭,與他服用龍膽瀉肝湯有關,因此判王獲賠一千四百零四萬六千餘元;另,因本案已違反消保法,藥商須加賠一百萬元懲罰性償金。

科達製藥總管理處副總經理陳美玲說,尚未收到判決書,必須和律師研究後,才能發表評論。

不過陳美玲也說,龍膽瀉肝湯錠是藥品,不是健康食品,不能過量服用,病癒後也應停止服用,必須按照醫師處方服用;對方把它當成保健食品長期、過量服用,她覺得不可思議。

陳美玲強調說,龍膽瀉肝湯錠不含馬兜鈴酸,每一批製劑都一樣,不知道為何會扯上馬兜鈴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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