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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扯的工作怪規定/上班打卡制 下班責任制

2011/12/09 06:00

〔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全台超扯工作規定大調查,結果「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被網友選為最扯,還有網友留言大嘆:「右聯:沒死操到辭,左聯:沒辭操到死,橫批:責任制」獲得一千三百二十五位網友按讚認同,顯見責任制與超時工作是上班族「多麼痛的領悟」。

親身經歷「超時工作」最不合理

Yahoo!奇摩「網友微革命」本月四至六日針對「全台最扯職場經驗」進行調查,吸引超過兩千名網友參與。結果顯示「最扯的工作怪規定」及最多「網友親身經歷的不合理工作規定」兩項票選,均以「超時工作」最多,顯示這是大多數員工最在意,卻一直未獲合理改善的問題。

「最扯的工作怪規定」第二名是限制午餐和上廁所的時間或次數。網友蕭紫玥就說:「吃飯只給半小時,各大老闆你不知道這樣很傷胃嗎?」另一位網友跟進說:「這也沒什麼~ 我們公司吃飯時間只有十五分鐘,而且是從離開座位就開始計算時間。」

同工不同酬、禁止懷孕、女生得掃廁所等性別歧視規定,是上班族票選怪規定的第三名。「網友們曾經親身經歷過的怪規定」,除了超時工作為最大宗之外,沒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或申報不實排名第二,動不動就扣薪則排名第三。

北市勞工局表示,勞工一天的正常工時加上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一個月累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關於午餐用餐時間長度,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但如果公司是實行輪班制或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需求,雇主可以在工作時間內調配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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