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芋仙加盟廣告涉不實 罰50萬
2010/03/04 06:00
〔記者廖千瑩、楊雅民/綜合報導〕「鮮芋仙」加盟廣告涉不實挨罰!以銷售仙草、芋圓等甜品聞名的「鮮芋仙」,其加盟總部休閒國聯公司,在加盟辦法廣告中宣稱「淨利率約二十%到三十五%」、「預估投資六到十五個月後可回本」等,卻未清楚交代計算基礎,公平會昨認定涉不實。
不只如此,公平會也調查發現,休閒國聯公司未在簽約前、先以書面向加盟主揭露重要交易資訊,足以影響連鎖加盟交易秩序,公平會昨依違反公平法規定,要求休閒國聯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新台幣五十萬元罰鍰。
業者:若誤解 會提訴願
鮮芋仙總公司休閒國聯集團表示,尚未收到裁決書,不清楚被裁罰的細節,等收到公平會裁決書之後,再看看公平會是否有誤解的地方,針對誤解部份提出訴願。
根據公平會調查,休閒國聯公司宣稱的淨利率和回本時間,都欠缺計算基礎,回收期的數字,都是以營業績效最好的直營店業績來推估,廣告也未清楚載明計算基礎等,足以讓加盟主產生錯誤認知。
另據「公平會對加盟業主資訊揭露案件處理原則」規定,加盟的重要交易資訊,應以書面提供給交易相對人。不過,鮮芋仙加盟主在簽約前,包括首批進貨費用、裝潢工程費等資訊大多不清楚,且多屬加盟店無法自行對外採購的商品,未充分揭露重要交易資訊,昨決議處以新台幣五十萬元罰鍰,並命其停止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