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修正 藥師:防缺藥應落實執法
2026/02/01 05:30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藥事法」與「藥害救濟法」修正案,藥界提醒,關鍵在主管機關是否落實執法,否則恐流於「雷聲大、雨點小」。(資料照)
立法院前晚三讀通過「藥事法」與「藥害救濟法」修正案,強化缺藥預警與政府應變權限,讓藥品供應能「提早知道、及時補位」。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表示,對修法「樂觀其成」,但制度能否真正改善缺藥問題,關鍵仍在主管機關是否落實執法,否則恐流於「雷聲大、雨點小」。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指出,修法有三大重點,第一,針對「必要藥品」,要求藥商定期申報製造、輸入與供應情形,不再限於供應異常前六個月通報,讓主管機關可即時掌握藥品供應變化,申報頻率與細節將由子法規範。
第二,擴大專案製造與專案輸入適用範圍,未來不限於必要藥品,只要有藥證的藥品出現供應不足或因應重大、緊急公共衛生需求,主管機關即可依法核准替代藥品製造或輸入。第三,賦予主管機關必要時調控藥品分配的權限,避免藥品集中於特定院所,提升診所與社區藥局取得藥品的公平性。
「藥害救濟法」也同步修正,將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的藥品納入救濟範圍,加重罰則,藥商若違反缺藥管理規定,最高可處卅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黃金舜:瘦瘦針利潤高 壓縮糖尿病用藥產量
黃金舜指出,近年的缺藥與國際供應鏈動盪密切相關,包括美國關稅政策與藥廠設廠要求,加上台灣市場規模有限,缺藥恐成長期風險。他以「瘦瘦針」為例,減重用藥利潤較高,藥廠自然優先生產,反而壓縮肩負醫療責任的糖尿病用藥產量,導致台灣分配不足,直言藥品必須兼顧醫療道德倫理。
黃金舜強調,過去藥商最多提前一個月通知,有限藥品又優先供應大型醫院,導致社區藥局斷藥、病患奔波找藥,若能提前掌握庫存並協調分配比例,預留替代藥品緩衝期,才能真正降低衝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