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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福部研修兒少法 中小學校長籲:勿加重校務負擔

    2026/02/01 05:30 記者林曉雲、邱芷柔/台北報導
    衛福部研修「兒少法」草案,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左四)表示,協會反對擴大校園責任。(陳清義提供)

    衛福部研修「兒少法」草案,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左四)表示,協會反對擴大校園責任。(陳清義提供)

    衛福部近期研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引發教育界反彈。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昨指出,草案多項條文擴大學校與教育人員的通報、調查及配合義務,恐使校園成為第一線高風險承擔者,加重學校行政負擔,表達明確反對立場。衛福部回應,現仍在草案研擬階段,希望未來在案件處理與裁罰上能更「一元化」,將持續蒐集意見。

    陳清義表示,草案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等條文,要求教育相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若知悉或疑似兒童及少年遭受不當對待,須於廿四小時內完成通報,並配合後續訪視調查及家庭脆弱性評估。

    教育人員原已依法負有通報責任,此次修法進一步強化時限與責任,卻未同步釐清「疑似判斷標準」與責任界線,恐使教師在專業判斷與法律風險間進退失據。

    此外,陳清義表示,草案同步擴大不當對待態樣,納入精神暴力、疏忽照顧、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機會等情形,憂心條文定義若未更明確,可能使校園管教、輔導與校規執行,動輒面臨通報與調查壓力,導致教育現場過度行政化、司法化,影響師生互信與校園秩序。

    陳清義強調,保障兒童及少年安全責無旁貸,但制度設計不應將社政專業責任下放至學校,避免在配套不足下,讓學校承擔過高風險,引發校園動盪。

    衛福部:各界建議皆納入討論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周道君說明,這次兒少權法修法是參考「兒童權利公約(CRC)」架構進行全盤檢討,修正幅度相對較大,希望未來在案件處理與裁罰上能更「一元化」,避免重複調查,讓裁處標準更一致,與教育部持續溝通中,各界建議皆可納入討論,不排除最快今年下半年提出草案。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詹雅惠則說明,教育部已多次向衛福部反映修法方向,希望維護教育人員教學專業,並秉持「行政減量」原則,讓教育人員專注於教學現場,共同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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