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子女 可查詢捐贈者資料
2025/12/12 05:30 記者侯家瑜/台北報導
行政院版「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保障未婚女性的生育權,同時兼顧兒童最佳利益。(圖由范雲辦公室提供)
政院草案與代理孕母脫鉤 台灣生育權邁向新階段
行政院會昨正式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開放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同性伴侶及未婚女性接受人工生殖服務,也確定與代理孕母脫鉤。醫界指出,修法象徵台灣生育權邁向新階段,但若要真正改善少子女化,仍需完善托育與福利制度。國健署表示,未來新法若三讀通過,新增適用對象是否納入人工生殖補助,仍須視國家資源配置另案評估。
補助與否 視國家資源配置
衛福部指出,因台灣婚育形態與醫學技術快速變化,針對人工生殖法修法,自二〇二〇年起召集兒童權益、法律、性別平等、醫學等專家,召開逾卅場會議及二場公聽會,今年七月草案預告,昨正式由行政院拍板,後續送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表示,這次修法有三大方向,首先是「提升人工生殖醫療品質」,並新增侵入性治療的「知情同意程序」,強化精、卵、胚胎等生殖細胞的捐贈、保存及使用制度。第二是「維護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申請者須通過評估具備良好教養能力才能施作,也開放子女查詢捐贈者相關資料。第三「明確子女法律地位」,使家庭結構更加穩固。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長林宇旋表示,修法後是否將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納入人工生殖補助,須視國家財政與資源分配通盤考量,另案評估。
專家:代理孕母討論長期失焦
婦產醫學會前理事長陳美州表示,關於社會爭議已久的代理孕母制度,社會尚無共識,現行草案採「與人工生殖脫鉤」處理相對合理,其他國家亦多採逐步討論方式。中華民國生育醫學會前理事長張帆指出,社會對代理孕母的討論長期「失焦」,此議題應回到醫療本質,與人工生殖分開處理方向正確。
單身女性生育 福利應更完善
張帆也認為,這次修法開放未婚女性接受試管嬰兒,是正向且令人振奮的進展,但若要真正改善少子女化,僅放寬生育資格仍不足。他強調,單身女性若選擇生育,須具備相當經濟能力,台灣目前福利制度尚未完整,政府應提出更全面的托育政策。
至於如何改善生育率?張帆提出兩大面向,一是國家提出長期且完善的托育及福利體系,二是提升家庭組成與育兒的幸福感,避免政策流於口號。他指出,相關社會政策並非醫界可完全解決,但醫界期待政府能正視核心問題,讓人工生殖制度真正發揮穩定人口、保障權益的效果。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