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正人工生殖法 女同志、未婚女性可合法生子
2025/12/12 05:3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行政院版「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保障未婚女性的生育權,同時兼顧兒童最佳利益。(范雲辦公室提供)
行政院院會昨拍板「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確定脫鉤代理孕母,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代理孕母因涉及第三人的健康權,包含懷孕生產風險、母嬰健康考量、社會倫理等仍有歧見,在沒有很高社會共識之前先脫鉤處理,未來持續就此議題對話。草案尚待立法院審議。
人工生殖法草案確定脫鉤代理孕母,但將受術適用範圍擴大為滿十八歲的未婚女性,以及女女同婚者皆可適用;而為避免人工生殖所生子女喪失婚生子女地位,草案也明定受術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不得於受術配偶受術後撤銷。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指出,過去僅限異性夫妻適用人工生殖技術,對未婚、離婚、喪偶及同婚等女性群體,無法平等保障其經營家庭生活的基本權利,這次修法是以尊重女性生育自主權為基本理念,將未婚及同婚女性納入,同時落實「兒童最佳利益」,明確規範人工生殖子女之法律地位,完善母子權益與家庭支持體系,確保每個家庭能在法律保障下平等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