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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長:虐死未滿7歲童 最重死刑、不得假釋/剴剴案引發13萬人在公共政策平臺連署提議修法

    2025/06/05 05:30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鄭銘謙昨表示,針對凌虐未滿7歲兒童致死行為,比照特別殺人罪處理,納入加重犯規範,最重處無期徒刑、死刑,且不得假釋,並會盡速提出修法版本。(資料照)

    法務部長鄭銘謙昨表示,針對凌虐未滿7歲兒童致死行為,比照特別殺人罪處理,納入加重犯規範,最重處無期徒刑、死刑,且不得假釋,並會盡速提出修法版本。(資料照)

    一歲十個月的男童「剴剴」遭凌虐致死案,引發十三萬名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連署提議修法,對虐童致死者應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法務部長鄭銘謙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面對多位立委質詢時表示,針對凌虐未滿七歲兒童致死行為,比照特別殺人罪處理,納入加重犯規範,最重處無期徒刑、死刑,且不得假釋,並會盡速提出修法版本。

    惡保母姊妹分判無期、18年徒刑

    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案,五月十三日一審宣判,被告劉彩萱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致死罪,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被告劉若琳則判十八年有期徒刑,為國內虐童案中最高刑期紀錄。

    審判長林鈺珍說明判決理由,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認定劉彩萱及劉若琳有共同故意的犯行,兩人犯罪動機是「凌虐取樂」。

    研議比照特別殺人罪 納入加重犯

    立法院司委會昨天邀請法務部長鄭銘謙、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等人列席,針對「法官如何判死」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剴剴案發生後,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要求加重虐童刑責,獲得十三萬餘名網友附議,要求刑法第二七一條,增設虐童致死者,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死刑,並修正刑法第二八六條,加重處罰凌虐未滿十六歲致死者,處十年以上徒刑;法務部回應「不符罪責相當比例原則」未予採納,引發爭議。

    多名立委昨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疑法務部,若持續對十三萬公民連署充耳不聞,難以平息民怨。鄭銘謙答詢時強調,虐童零容忍是法務部的立場,法務部會以最嚴格態度保障兒童安全,正蒐集國內實務見解與國外立法案例,進行通盤檢討,和研擬修法方向。

    法務部將盡速提出修法版本

    鄭銘謙指出,對於凌虐未滿七歲兒童致死的行為,法務部正研議比照特別殺人罪處理,納入加重犯規範,加重刑度至無期徒刑、死刑,並明文不得假釋,排除十年以上徒刑選項。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詢,行政院能否在立法院七月底會期結束前送出修法版本?鄭銘謙回應,法務部會加速推動修法,盡快回應民眾與社會的期待,落實保護小孩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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