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春秋墓園糾紛 追查公務員圖利
監察院通過提案糾正 民政局︰未針對特定業者量身訂作
〔記者林哲遠、董冠怡/綜合報導〕位於中和區的私立春秋墓園(已更名為龍陵紀念墓園)爆發墓地被迫拆遷、亡者無法安葬等糾紛,監察委員施錦芳、趙永清調查後表示,新北市政府未善盡主管機關的責任,核有違失,監察院已通過提案糾正市府,並移送法務部調查公務員是否涉及圖利罪。
曾接獲陳情並持續追蹤的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說,樂見監察院作出明確指示,要求市府趕快改善,讓墓主的家屬有所憑據依循,也督促目前的經營業者負起責任,她呼籲檢調單位徹查是否有不法行為。
墓地被迫拆遷 亡者無法安葬
施錦芳、趙永清昨天公布調查報告,指新北市升格前的台北縣政府時代,在一九七三年一月核准林姓申請人設置私立春秋墓園,林某死亡後,春秋有限公司向當時的縣政府申請變更墓園的負責人,縣府否決變更申請,雖不承認春秋公司是春秋墓園的合法經營者,卻又持續受理春秋公司開具的土地永久使用證,並核發埋葬許可,甚至在二○○八年還將春秋墓園評鑑為優良墓園,直至二○二○年一月,新北市府以該公司違法經營而裁罰,造成一千三百餘座墓地的使用權衍生爭議。
監委︰市府未盡責任 核有違失
監委表示,新北市府對春秋公司裁罰後,隨即於二○二○年一月底核准「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殯葬設施的經營者,無視春秋公司與墓主的契約關係,未公開資訊導致先前向春秋公司購買墓基民眾的權益受到損害,沒有配套措施或因應作為,造成墓主與道環展業公司的後續紛擾不斷,市府核有違失。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並指出,新北市府殯葬管理處、望安鄉公所於二○一九年時,分別同意將春秋墓園中的市有地、鄉有土地提供給道環展業公司申請殯葬設施經營使用,但未採公開方式、未依規定收費,更未考慮墓園的管理疑慮,擅自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切割處理,有為特定業者量身訂作的圖利之嫌,將移送法務部調查是否有公務員涉及圖利或瀆職等。
新北市民政局回應說,原春秋墓園的私權紛擾源於非法經營者春秋公司,長期未經全部地主同意,擅將土地提供給喪家下葬,導致墓主遭地主提告並經法院判決無權占有,道環展業公司並非地主,無權排除已埋葬的墳墓及求償。
市府︰契約明定業者須依規使用土地
民政局表示,該墓園多年來未有合法業者管理、亂象叢生,為防止春秋公司持續占用、販賣土地使用權獲取不法利益,殯葬處才於二○二○年同意道環展業公司申請成為合法的經營者,但「同意墓園經營」與「同意特定墓地使用」分屬兩件事,並未針對特定業者量身訂作,契約也明定道環展業公司使用土地仍須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