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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旅宿限制一次性用品 稽查合格

    2025/01/04 05:3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環境部「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元月一日起實施,旅宿業依規定不得提供容量小於一百八十毫升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並限制旅宿業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新北市環境保護局首波稽查全市八家旅宿業者均遵守相關規定。

    環保局說明,依規定旅宿業者不得提供容量小於一百八十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包括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也不得陳列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膏及浴帽等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一千二百到六千元罰款,但民眾如果忘了準備或臨時住宿,仍可向業者索取,此外,SPA、游泳池等附屬設備、服務設施、客房以外的經營設施則不在管制範圍。

    環保局針對新北市境內旅宿業包含旅館業、民宿及露營區等列管對象共五一三家展開稽查,稽查範圍包括消費者未入住之客房、營業場所的公共區域(如走廊、大廳、行李暫存區、電梯出入口等)、附屬設施、服務設施及客房外之經營設施(如SPA、游泳池、三溫暖、餐廳等),首波稽查以觀光旅館為主,八家業者均符合規定,後續將持續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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