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80歲以上聘外籍看護 免巴氏量表

未來年滿80歲以上長者不需經過巴氏量表專業評估,即可聘僱家庭看護移工。(資料照)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年滿八十歲以上,或七十至七十九歲間罹患二期癌症以上的被看護者,聘僱外國看護時,得免經巴氏量表評估。
社福團體、立委之前不斷質疑大幅放寬規定後,將新增五十三萬人取得資格,導致外籍看護選擇雇主,重度、重症失能家庭恐請不到看護工。
對於質疑聲浪,提案者之一的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表示,僱用移工須負擔成本,且無法獲得居家照顧相關福利或補助,先觀察三個月、六個月,看申請數量便可知。
同為提案人的國民黨立委張嘉郡則說,超高齡社會將至,現行規定須使用長照逾六個月才免巴氏量表,無法應對高齡長者對醫療的高依賴狀況,修法可減輕家屬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