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免評申請外籍看護 勞部︰不宜單以年齡劃分
勞動部表示,80歲以上長者占多元免評核准人數已逾7成。(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多名在野黨立法委員提出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年齡滿八十歲以上可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勞動部昨日重申,申請看護不宜以年齡劃分,而應以家庭照顧需求,採取多元認定方式來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簡化民眾申請程序;而多元免評自二○二三年十月實施後,八十歲以上高齡者占全數多元免評核准人數已逾七成。
逾80歲多元免評已占7成
勞動部表示,去年九月衛福部會同勞動部,邀請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失智症、家庭照顧者等民間團體及醫療長照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簡化外籍看護申請流程,各界共識不宜以年齡劃分,而應以家庭照顧需求,採取多元認定的方式,來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簡化民眾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程序。
官員說,三類對象適用多元免評資格,包括使用長照服務(居家、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連續六個月以上;輕度失智症(鬆綁只要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即可);擴大增加重度呼吸障礙及中度吞嚥障礙等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至十四項。
多元免評自去年十月起實施至今年四月止,整體申請外籍看護核准六.二萬人中,已有三.二萬人、超過一半採用多元免評;其中八十歲以上高齡者多元免評核准二.三萬人,占全部多元免評核准人數七成以上,不但免去重複評估失能,更進一步減少文件及評估費用。外界持續反映應再擴大多元免評對象,勞動部將持續會商衛福部及相關醫療專家等,評估擴大多元免評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