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中微電車違停拖吊 明年實施

    2024/11/26 05:3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未掛牌、未戴安全帽三十日開始取締,台中市截至十月底已有二九五四四輛登記,因應未來可能有違停需要移置車輛的情形,交通局訂定移置保管自治條例,議會法規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明定駕駛若有違規停車情況且人不在現場,可破壞其鎖具,逕予移置並保管,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一旦完成三讀預計明年初就可實施。

    30日起須掛牌 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

    中央規定三十日開始取締未掛牌微電車,且限制十四歲以上才可騎乘,需要戴安全帽,時速不能超過二十五公里,已登記的微電車若違停也要拖吊,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卻未規定,交通局訂定「台中市移置保管妨礙道路交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治條例規範。

    該自治條例共八條,明定若微電車有違規停車或於行駛中發生故障或事故,未及時移置等,駕駛人不在場或未及時移至適當位置,執行將者可逕予移置及保管,要繳移置費及保管費。

    另外,明定若微電車被拖吊,應通知車主限期領回,屆期未領回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經公告三個月,仍無人認領者,由交通局拍賣。

    交通局表示,若民眾三十日未登記掛牌、未戴安全帽等,如同一般車輛一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開罰;如未掛牌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一之一條,處所有人一二○○至三六○○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