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3千 花蓮振興券發放
花蓮縣政府昨天起在全縣185個地點發放3000元的花蓮振興券,吸引民眾第一天就來領。(記者花孟璟攝)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四○三地震後花蓮觀光產業受影響,花蓮縣政府編十億元經費,針對地震前就設籍花蓮縣的卅一萬八千位民眾,昨起發放每人三千元花蓮振興券,但有眼尖民眾發現,振興券上印的使用期限只到年底。對此縣府強調,實際使用期限是到明年二月二十八日,希望拉長花蓮經濟振興效益。
使用期限至明年2月28日
振興券使用方式比照現金,可用於餐旅、娛樂、賣場、傳統市場等,不能找零,各業者搶振興券商機紛紛推出加碼及折扣,其中統一超商可用振興券購買「振興花蓮隨取卡」,可將「三千元變三千六百元」;花蓮家樂福也推振興券消費五百元送美式咖啡一杯、消費一千元獲一張摸彩券,可抽冰箱、洗衣機等十二項家電,遠東百貨也配合週年慶推振興券優惠。
花蓮縣府昨天早上九點起開放領取花蓮振興券,包括村里辦公室、學校等一百八十五個發放地點一早吸引大批民眾,許多民眾幫家人代領,領取後還要馬上拆封清點,因為離開後就不能更換或補發,現場等候大塞車。
縣府指出,明天起至十八日在各鄉鎮公所或指定地點發放,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逾領取期限不予補發,詳情可上網https://www.3000-hualien.co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