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 警報擴大 規模6.5 震度3級 就發訊息
九月起,地震國家級警報將新增一項條件。(氣象署提供)
讓民眾能多2到3秒來因應家具或重物掉落 明起實施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中央氣象署昨天宣布,自九月一日起,新增一個針對地震發布國家級警報條件,就是規模達六.五以上、震度三級就發送訊息,讓收到預警的民眾能多二到三秒來因應。
氣象署昨天指出,針對地震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PWS)、也就是俗稱的國家級警報將新增發布條件。現有的條件是「當地震預警系統預估發生規模五以上地震,針對預估震度可能達四級以上的縣市民眾」;九月起新增的條件則是「預估發生規模達六.五以上地震,且預估震度可能達三級以上的縣市民眾」。
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主任吳健富表示,氣象署在今年○四○三花蓮大地震後發現,對於較大型的地震,有需要調整國家級警報的發布條件空間,找來學者專家和防災救災單位討論後,決定額外新增「規模六.五以上地震、震度三級以上區域」也發布國家級警報。
規模6.5地震 地面能量較大
為什麼會新增這項條件?吳健富解釋,達到規模六.五以上的地震時間比較長、且有較大的地面能量,也應該要納入發送警報的範圍,且規模達六.五以上的地震發生後,後續還可能持續有能量釋放,應讓民眾適時收到警報做相關反應。
吳健富舉例,以○四○三花蓮大地震當時台北市的狀況來看,若調整為震度三級以上就發送,可以提早二到三秒發送預警時間;另外,以○四○三花蓮地震的狀況,初始震報可能會低估,未來調整為規模六.五以上地震警報,可提供較早預警時間。
搖晃時間久 建築物震度放大
吳健富也指出,規模六.五以上的地震破裂時間比較長、搖晃時間較久,且有強大地頻能量及高樓效應,若一樓震度三級,當震波進入建築物後,九樓震度會放大三倍、達到震度四級,未來收到警報可提早防範家具或重物掉落等反應時間。
也有民眾認為國家級警報很擾民,吳健富說,以二○二二年為例試算,當年規模六.五以上地震有八個,若加上新的發送標準計算,每個縣市警報次數約多一.四次,在合理範圍內,預估台北市、新北市約四次,基隆、桃園、新竹市、新竹縣各有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