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外健保停復保 衛福部擬修法維持原制
健保停復保情形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去年海外國人辦理健保停保達廿三萬人,創下五年新高,其中五.一萬人返國復保一年內又出國停保,被質疑「出國停保,生病才回台復保繳費用健保」,這類公平性爭議多年,前年憲法法庭判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於今年十二月失效,若未修法,旅居國外將須續繳保費,據悉目前衛福部傾向修法維持停復保,降低對旅外國人的衝擊。
出國停保、生病回台惹議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範,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者可辦理健保停保,停保期間無須繳納保費,一開始規定這類民眾因病返國復保繳費即可享健保給付醫療需求,但引發公平性爭議,二○一三年修法新增返國復保後應屆滿三個月,始得再次停保。
去年23萬人停保 5年新高
衛福部統計,近五年停保以新冠疫情期間的二○二一年五.九萬人最低,但去年已成長至廿三萬人,平均每年停保約十三.五萬人,短期復停保四.五萬人,其中就醫率近七成,保費收入約二.四億元、醫療支出約二.三七億點(每點約○.九元)。
復保就醫 牙疾占42%最多
這五年返國復保後一年內又出國停保的短期復停保,以二○一九年九.一萬人最高,逾六萬人就醫,其中牙齒相關疾病占四十二%最大宗。牙醫師指出,以美國為例,洗牙要新台幣好幾千元,根管治療更要二、三萬元,但台灣自付掛號費,健保給付「物超所值」。
若不修法 旅外須續繳保費
質疑「出國停保,生病才回台用健保」不公平的聲浪多年未歇,但支持者認為,因公出國、遠洋漁船工作者等部分特殊情況者,應可享停復保措施。
憲法法庭則於二○二二年十二月廿三日判決指出,健保法施行細則停復保內容欠缺母法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判決公告後二年失效。目前距失效進入倒數四個多月,屆期未修法,國人旅外將無法停保須續繳保費。
據悉,衛福部已邀集外交部、經濟部及僑務委員會等部會研商,聽取各部會意見,考量國人因工作、留學等旅外樣態多元,為降低衝擊傾向維持停復保制度,將完備法制。萬一屆時來不及修法,則先研擬暫停受理停保申請,直到完成修法,但失效前已辦理停保者得繼續適用。
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指出,目前主張修法維持停復保或廢除制度等各種意見都有,需審慎處理,仍在內部行政作業處理流程中。不過,若要修法並不複雜,過程應該很快。
衛福部傾向修法維持停復保,降低對旅外國人的衝擊。(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