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去年家庭可支配所得 高雄六都排第五
高雄市去年家庭可支配所得與消費都增加。(記者侯承旭攝)
〔記者侯承旭、許麗娟/高雄報導〕高雄市去年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達一○九.一萬元,在六都排名第五,家庭平均儲蓄額排名第四。
增幅5.23% 高於全國平均值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去年家庭收支調查,全國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一一三.六萬元,六都部分,可支配所得最高為台北市一四四.八萬元,其次依序為桃園市一二二.三萬﹥元、新北市一一九.五萬元、台中市一一一.七萬元、高雄市一○九.一萬元、台南市九十七.一萬元。
家庭所得增5.6萬 增幅六都最高
家庭可支配所得是家庭所得總額減去無法自由支配使用之非消費支出(如賦稅、利息等)後,即為可支配所得,可自由支配於消費或儲蓄。去年高雄市家庭可支配所得增幅五.二三%,高於全國平均值。
去年高雄市家庭平均消費達八十八萬元,比前年微幅增加,主要消費項目包括食品、住宅服務與水電瓦斯、醫療保健、餐廳與旅館等。
去年高雄市家庭所得比前年增加五.六萬元、消費支出比前年增加三.一萬元,收入增加額度大於消費增加額度,使得去年高雄市家庭平均儲蓄額增至二十一萬元,高於台中市、台南市。
陳其邁:擴大高科技產業提高薪資
對此,市長陳其邁表示,高雄市去年家庭所得增加五.六萬元是六都中增幅最高的,高雄現正逐漸擴大高科技產業,並引進相關供應鏈,以台積電為例,三個廠約五千名員工將帶動四萬個就業機會,加上橋科、亞洲新灣區,都會讓高雄就業人口及薪資同步增加;今年上半年營利事業銷售總額預估比去年更佳,市府持續推動產業轉型、縮短城鄉差距,讓高雄的薪資能實質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