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預算過關 10月花蓮每人發3千
振興券將委託中央印製廠協助製作防偽 等同現金使用期限至年底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四○三地震後遊客對花蓮觀光信心大失血,凱米颱風後鐵公路也全數中斷,花蓮縣政府府提出追加預算案十億元,將普發三千元花蓮振興券,縣議會昨天三讀通過。縣府觀光處長張志翔說,地震後觀光業損失估計全年超過一五○億元,將委託中央印製廠協助印製、製作防偽,估十月發放、使用期限至年底。
縣府提案追加十億元預算普發三千元振興券,昨獲得花蓮縣議會三讀通過,觀光處長張志翔說,振興消費券用法比照現金,因此規劃委託財政部中央印製廠協助印製,期程約需卅五天到四十天,在振興券上印製防偽標誌,防止偽造券流通,做法比照中央發放的消費券;三千元振興券有面額五百元共四張、面額二百元共五張,一共九張,用法等同現金,只要是花蓮的店家都可以消費,預計九月底十月初印製完成,十月中發放。
各鄉鎮市設置發券所提供領券
縣府指出,屆時將透過縣府民政處戶政系統、參考選務系統,透過各公所在各鄉鎮市設置發券所協助發放,規劃約一星期的時間發給民眾,若頭兩天不及現場領,接下來仍可就近到戶籍所在地公所領取。
觀光業損失 估計全年逾150億
張志翔說,花蓮以觀光立縣,很多產業從餐飲、名產、旅宿都靠遊客帶動,估計從四月地震後到今年底,產值至少蒸發一五○億元以上!發放目的希望讓地震後經濟狀況受到影響的民眾,可透過消費券來照顧到各行業大小商家,也能擴大內需,即使是拿來採購日用品也有振興功效。
市集加倍券反映佳 持續發放
縣府也指出,縣府先前以第二預備金一千萬元發放「市集加倍券」,從七月十九日起每週五、週六在花蓮全縣十四個傳統市場發放,消費者拿百元鈔一張,可換二百元面額加倍券,各市場商家及民眾都反映不錯,因此這次也在追加預算提一千萬元,也感謝議會通過,首輪在中元節過後發放完成,再過半個月即可接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