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里鎮長龔文俊涉賄 二審無罪
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涉賄,二審花蓮高分院昨大逆轉改判無罪。(資料照)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二○二二年底選舉期間被控送豬頭、豬隻賄選,花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但二審花蓮高分院昨大逆轉改判無罪;辯護律師簡燦賢表示,主要還是送的豬肉都是養豬場原本就要報廢的廢棄品,是毫無無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及兩顆提供實驗豬頭。
龔文俊得知宣判無罪,大呼終於「含冤得雪」,他說,感謝二審法官還他清白,感謝律師團抽絲剝繭,感謝玉里鎮鄉親一直以來的支持及肯定,宣判當天立刻被花蓮縣政府要求當天停職,因此昨已送出復職申請書,希望盡快回到鎮公所上班,玉里鎮不能再空轉。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指出,目前尚未收到復職申請。依照法規復職自法院判決無罪之日起生效,但還需要行政及交接程序,將盡快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