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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明年上路》逾6成納農業用地 雲縣爭取補助農民

2024/05/30 05:30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爭取農業權納入「國土計畫法」,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昨天總質詢建議,被劃設為農業用地的農地,政府每年每公頃應補助農民十萬元;縣長張麗善表示,農民特別犧牲應有特別補償,依稻作收入標準,一公頃每年應補助四十萬元才夠,會積極向中央爭取。

黃凱表示,「國土計畫法」預計明年上路,近來引起關注及反彈,若依目前國土功能分區劃設,雲林縣超過六成陸域面積劃設為農業用地,雲林將回到五○年代農業社會,對農民的影響世代久遠,他建議中央每公頃農地每年補助十萬元、補助農家子弟讀到大學的學雜費、劃設農地農用年限應有落日條款。

張麗善指出,國家糧食安全應由全國各縣市共同承擔,不應僅由農業大縣擔負農地總量之責,且農民農地農用應該列為特別犧牲須有特別補償,確保農民權益,同時避免農民人口持續流失,因此雲林縣積極推動農業權入憲。

張麗善說,若以稻作收入每公頃農地每年至少要補助四十萬元才合理,這個補助不是只針對雲林縣而是全國農地,縣府會再擬出詳盡的辦法,為農民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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