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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公告醫療院所掛號費 即起可自訂/參考價格上限取消 但須在明顯處揭示收費金額

衛福部發文公告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記者蔡淑媛翻攝)

衛福部發文公告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記者蔡淑媛翻攝)

2024/03/06 05:30

〔記者林惠琴、歐宇祥/台北報導〕因應物價上漲,各地醫療機構陸續調整掛號費,原依照規定門診超過一五○元、急診超過三○○元,要報請所轄衛生局「備查」,但各地作法不同造成院所困擾。衛福部四日公告停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取消掛號費「天花板」,即起院所可依市場機制自行調整收費。未來看病掛號費可能上漲,民眾就醫請注意。

衛生署(衛福部前身)二○一○年七月一日實施「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門診○至一五○元、急診○至三○○元。若院所收取掛號費超過範圍,應專案報請所轄縣市衛生局備查,有些衛生局甚至會進行審查。

屬行政管理費 非醫療費用

不過,醫師公會全聯會認為,醫療法第廿一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但掛號費為「行政管理費用」,而非「醫療費用」,無須經由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且「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屬於行政指導,所要求的「備查」也僅為通知或陳報主管機關知悉,但有些縣市衛生局要求醫療機構說明費用計算基準並附實證,再進行審查准駁,作法不同也引發爭議,因此函請衛福部整合並優化各縣市掛號費備查程序。

醫療機構須陳報調整情形

衛福部釐清法規後,四日公告停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但要求醫療院所須明顯標示價格供民眾了解,各地主管機關基於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得請醫療機構陳報掛號費調整情形。

目前國內醫療機構掛號費多落在二五○至三○○元,但也有高達二五○○元。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表示,衛生機關主管焦點是醫療費用,掛號費屬於行政費用,依法不用也沒有權限進行備查或審查,因為「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引發誤解,這次調整只是回到原本法律正確的解釋,萬一有聯合漲價現象,也有公平會把關。

若涉聯合漲價 公平會將開罰

公平會去年底曾查獲桃園怡仁綜合醫院、天成醫院在二○二二年兩次同步調整門診與急診掛號費,違反公平交易法,開罰怡仁九十萬元、天成七十萬元,罰鍰總計一六○萬元。

公平會昨表示,目前無類似案件在手,且衛福部非全面放行、醫療院所其他收費仍管制,公平會調查、執法配合各產業主管機關政策目的,會持續與衛福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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