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論文抄襲 台大45系所明訂規範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為遏止論文抄襲歪風,台灣大學去年教務會議要求各系所訂定教師指導研究生人數及論文相似度比對比例規定,否則可由訪視委員會督導,成為第一所針對精進學位論文品質有明文規定的大學,目前累計已有四十五系所訂有相關準則。
前年持有台大國發所學位的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及桃園市前市長、現任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論文接連被認定抄襲而撤銷學位。
台大去年六月教務會議通過「國立台灣大學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要求系所應建立包括每位專任教師可指導研究生在學生人數、論文內容相似度比對通過標準等機制,且三年內違反學倫遭撤銷學位達二件以上者,得進行訪視。
指導人數、內容相似度比對標準設限
以外文系為例,每位專任教授每學年新收指導研究生上限三位、總人數上限六位,內容比對相似度應低於十%。化工系對有超出規定人數需求者,須透過系招生委員會借用。土木系採彈性作法,中生、僑生、國際學位生或在職專班生不在人數限制中。
部分系所則規範指導教授身分,如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規定,專任教授退休前一年起,不得再收新指導研究生。國企系限制學生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姻親等,不得擔任該生指導教授。
其他頂大也陸續思考並正研議相關規範,也有提出類似作法。
清華大學教務長巫勇賢表示,論文相似度與指導人數上限已交由各學系制定,而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確立後,若有老師指導不周情形,也會送教評會課責。
陽明交大教務長陳永昇指出,系所會根據教師、招生人數,訂定專任、合聘、兼任教師指導研究生人數上限。進行學位論文口試時,除了提出相似度比對報告外,必須清楚表述是否公開發表過、有無其他作者及學生本身在這些期刊、會議論文裡的貢獻,由口試委員判斷該學生的貢獻是否足夠完成其學位的研究份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