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支持罷工預告期 消基會:公共事業至少1個月/勞動部傾向不修法 交長:將傳達旅行業聲音
〔記者丁奕、李靚慧、謝君臨/台北報導〕長榮航空與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雙方於前天達成協議,罷工爭議落幕,但也讓罷工預告期再度成為討論焦點。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交通部支持罷工預告期,不過勞團覺得勞權會因此受損,勞動部傾向不修法,但他會把旅行業的聲音傳達給勞動部長許銘春。
勞動部回應時仍未改口,表示「修法」並非目前最具急迫性的事項,重申台灣的罷工規範相當嚴格,須先經由調解、投票獲過半數會員同意等程序,過程極為冗長,才能取得罷工權;且過程中公司也須對外資訊揭露,各項要求已可視為「預告期」,若還要勞工再延長預告期,對勞工爭議權的行使,將構成更大的障礙。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表示,預告期明文規定比較適當,這次長榮機師罷工事件雖已處理完畢,但難保未來不會再發生。建議水、電、瓦斯、交通等與民生有關的公共事業若要罷工,至少要有一個月以上的預告期,讓消費者有所準備。
消基會建議交部可修民航法
徐則鈺也指出,這次勞資協商也只有兩年多的效力,未來一定還會發生罷工,就算勞動部不修法,至少交通主管機關可在「民航法」中修法,不要都沒動作。
勞團認為罷工預告期會損害勞工權益,徐則鈺指出,這是他一直都不能理解的,「哪裡損害到了」?他聽不懂勞團的說法,提早預告並不會減損任何勞工權益,因為每天都會有人要搭飛機,他看不到對勞工權益有什麼損害。
是否在「民航法」或其他交通部的法令中修法規定預告期,王國材表示,過去談罷工預告期,都會提到國際航班很難替代,但勞團認為開始罷工投票就是預告,雙方還需要時間討論。
長榮罷工危機化解,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昨出席立法院民進黨團會議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針對罷工事件,行政院專案小組已成立超過二個禮拜,最後更密集協商廿個小時。他說明,機師是飛安的核心,機師人力也非常吃緊,確實有必要推動機師薪資更加合理化,另也盼多培養本國正機師。外站津貼部分,也能讓機師得到更大保障,這些理念政府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