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VNO轉售門號涉詐騙 3大電信須負責
2024/01/11 05:30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為阻止詐騙集團取得門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通過修正草案,要求批發、轉售門號的行動虛擬網路業者(MVNO),比如ibon mobile統一超商電信等,提供意向書給行動電話系統業者(MNO),也就是中華電、遠傳、台灣大哥大等三大電信業者,讓後者了解MVNO申請門號後的用途及流向,加強門號管理。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電信管理法」通過後,有三年過渡期,舊二類電信業者可於去年七月一日前申請轉軌,未轉軌業者的二類電信執照失效,變成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的企業客戶。但考量若還有MVNO要經營電信服務,因此通過「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修正草案,預告完成後上路。
NCC修法要求MVNO提供門號流向
翁柏宗指出,MVNO批發、轉售號碼前,應該要向NCC登記,這部分在NCC下一步要修正的「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中另有規定。昨日先處理號碼管理下游的「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要求業者在登記時應落實風險管理,並檢具相關文件及內容。
NCC北區處簡任技正王智遠表示,此次修法就是要落實用戶查核指引的相關規定,未來MVNO轉賣的門號涉及詐騙,三大電信因已事前掌握號碼流向,將難以規避責任,進而達到加強門號管理、防範詐騙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