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子宮商品化、工具化 婦團反對貿然開放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左)批評,代理孕母不僅讓女性子宮商品化、工具化,也並非解決少子化問題的最佳解方(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衛福部研擬修正「人工生殖法」,開放代理孕母。不過,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批評,代理孕母不僅讓女性子宮商品化、工具化,也並非解決少子化問題的最佳解方,當務之急是讓同婚女性、單身女性適用人工生殖技術,擱置社會爭議高的代理孕母。
黃淑英表示,代理孕母議題牽涉到倫理、人權、法律、醫學等各層面,台灣社會討論二十多年都還沒有明確共識,政府不該貿然推動。國外許多委託代孕的夫婦,都是社會高社經背景家庭,而代孕者則多為弱勢婦女,不只導致女性子宮商品化,也可能產生階級剝削問題。
民法規定分娩者是母親
開放代理孕母後誰才是媽?
黃淑英認為,代理孕母不只是出租子宮,只修人工生殖法不夠,還要修民法、優生學法等一大堆法律。目前民法規定,分娩者即是母親,若開放代理孕母,還需討論代孕過程、分娩結束後,可能面臨孩子要叫誰媽媽等問題。
她並指出,即使現今醫學技術發達,但懷孕和生產仍有風險,代理孕母不只是代理懷孕,還要承受妊娠併發症風險,也有研究指出有懷孕經驗的女性,心血管疾病發生率高於未懷孕女性。
先脫鉤代理孕母議題
「讓想生的女人都可以生」
「代理孕母並沒有辦法有效解決少子女化問題」,黃淑英表示,支持人工生殖法修法解決少子女化問題,但應和代理孕母議題脫鉤處理,先讓同婚女性、單身女性也可適用人工生殖技術,「讓想生的女人都可以生」,不再僅限於不孕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