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若違規餵藥 教部︰廢照重懲
教育部將發函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查察和督導幼園確實依法用藥,以維護幼兒安全。 (資料照)
只能接受家長委託協助用藥 將發函要求各縣市加強查察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新北某私立幼兒園餵藥案延燒,教育部昨日明確表示,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幼園只可接受父母委託協助用藥,且限於醫療機構開立藥品,不能使用成藥,違反規定的幼園可處負責人最重六萬元罰鍰,且可按次處罰,情節重大或被罰三次仍未改善,最重將廢止設立許可。教育部將發函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查察和督導幼園確實依法用藥,以維護幼兒安全。
情節重大或被罰3次仍未改善 最重關園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王慧秋表示,幼兒園得接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但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並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教保服務人員在協助幼兒用藥時,應確實核對藥品、藥袋之記載,並依所載方式用藥。
幼園負責人可罰6萬 地方可加重處罰
王慧秋表示,違反託藥規定的幼兒園,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處幼園負責人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地方主管機關還可加重處罰,並要求幼園限期改善,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可懲處一定期間減招、停止招生、停辦,最重可廢止設立許可。
新北幼園餵藥案 讓同業匪夷所思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廖文秀表示:「家長如果因為小朋友感冒需要幼兒園幫忙餵藥,必須先簽署委託餵藥單,幼園不會拿園所的藥品讓小朋友服用,新北市板橋案件讓大家感到匪夷所思。」
幼園老師不能隨便餵藥和擦藥
家長須給托藥單且附處方箋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教保服務實施準則明文規定,幼園只能餵有處方箋的藥,且需要家長同意,家長要求幫忙餵藥,必須填托藥單且附上處方箋,教師餵完之後還要簽名,不可能發生幼園主動餵藥幼童的事情。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也表示,幼園老師不能隨便餵藥和擦藥,家長必須給幼園托藥單,老師要依據托藥單進行餵藥,有很嚴謹的要求和程序。
台中市幼兒教育暨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超敏表示,家長須將「藥袋」交給教保員並一天一張詳細填寫「餵藥委託書」,包括餵藥日期、當日服藥次數及時間、服用藥粉或藥水及劑量、餵藥委託人與幼兒關係及電話,委託書若填寫不完整或無填寫,教保員將不代餵藥。
對比幼園高額收費,違規的園所依現行幼照法僅能裁罰最高十五萬元,靖娟指出,一○九年新北市幼園通報七十七件幼園不當對待案,被裁罰僅十三件,沉痛呼籲立即修法,以公權力嚴懲,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新北幼兒園餵藥案延燒,教育部昨日明確表示,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幼兒園只可接受父母委託協助用藥。 (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