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檢舉交通違規 最快7月起增13項
2023/05/05 05:30
無照駕駛每年事故近5萬件 修法後可罰2.4萬元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汽機車用路人注意!最快今年七月起,若將車輛違停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上,民眾可拍照檢舉,恐吃下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罰單;沒有駕駛執照就騎車、開車上路,罰鍰上限提高至二萬四千元;騎車、開車未依規定停讓行人通行,最高罰則也增加到六千元。
這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有四大核心,包含提高未停讓行人、無照駕駛罰則,以及加重危險駕駛罰則、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
其中,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罰鍰上限從三六○○元提高至六千元,致人受傷或死亡更加倍,並吊扣(銷)駕駛執照。
每年無照駕駛事故近五萬件,造成逾四五○人死亡、近四萬人受傷,機車、小型車罰鍰上限將由一萬二千元提高至二萬四千元,五年內累犯都以最高額度開罰,若有致人重傷或死亡可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照再無照駕駛者,加罰一萬二千元(機車、小型車)或四萬元(大型車);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則吊扣車輛牌照。
國道違規迴車、逆向 納入危險駕駛
危險駕駛行為也修改並加重罰則,新增態樣納入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最高時速六十公里改為四十公里;罰鍰上限由二萬四千元提高至三萬六千元。違規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一年,一年內記點每達十二點,吊扣駕照二個月。
另外,去年四月卅日起限縮交通違規檢舉,引發許多民眾不滿。這次修法也新增十三項可檢舉的違規項目,包含車輛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停,或是未順向臨時停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