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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強制住院聲請 醫師、民團將參審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說明強制住院司法審查內容。(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說明強制住院司法審查內容。(記者吳政峰攝)

2023/04/19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公布「精神衛生法」修正案,明定醫療機構如果認定病患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應向法院聲請許可強制住院。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昨日說明,這類案件將由職業法官、醫療專家、病權團體代表組成「專業參審法庭」審理,待相關配套措施完成後上路。

警政、衛政、社政等單位如發現社區內有自傷或傷人之虞的病患,過去得先送到醫院緊急安置,兩位精神專科醫師判定有強制住院必要後,再由中央的審查會准駁。新法考量強制住院屬於限制人身自由的重大處分,把准駁權改為「法官保留」,即醫療機構如認病患應強制住院,須向法院聲請許可,由法官裁定准駁。

謝靜慧表示,新法的司法審查範圍,從既有的嚴重病人得聲請停止緊急安置及停止強制住院,擴及到強制住院的聲請、延長及停止強制社區治療等。將由醫療專家、病權團體代表及職業法官各一人,共同組成第一審「專家參審法庭」審理,法官擔任審判長,評議以過半意見決定。

中央主管機關將推薦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及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送交法官遴選委員會遴定,每位參審員的任期兩年。謝靜慧認為,去年共五○四案聲請延長強制住院、社區治療,未來兩千餘名社區關懷訪視員深入各角落後,案件量應會增加。

謝靜慧補充,司法院配合新制,還擬具「家事事件法」修正草案,近日函請立法院審議。謝表示,新制所涉基礎規劃項目及相關子法修訂,司法院正研議推動執行計畫,成立工作小組整合與協力,全力推動,與行政院溝通後,最快可於兩年半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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