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貨櫃輪撞壞高雄港碼頭 引水人醉上船、酒測值0.69
現代東京輪撞擊高雄港碼頭,引水人有酒精反應,將釐清跟事故有無因果關係。(讀者提供)
徐男5月已有3次肇事紀錄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塞浦路斯籍貨櫃輪「現代東京輪HYUNDAI TOKYO 」前天上午九點多,疑似船速過快,撞擊高雄港七十七號碼頭,導致碼頭多處毀損,事後發現徐姓引水人有酒精反應。喝酒跟事故有無因果關係待調查釐清,但航港局已決定研究修正「引水人管理規則」,將酒測納入管理。
據透露,該引水人近五個月已累計三次肇事紀錄,分別在去年十一月、今年一月,以及前天,三案都在調查中,已知前兩次有一案與機械相關。
航港局擬修正規則將酒測納管
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昨晚發出聲明致歉,強調即刻起要求所有引水人於接獲執行領航業務登輪前,應自主實施酒精濃度呼吸測試,並將測試結果主動告知受領航船舶船長,且上傳辦事處存查。此外,經組長會議決議,徐姓引水人即刻停止執行一切輪值領航業務,靜候調查,辦事處也配合主管機關調查。
據了解,現代東京輪船方並非在引水人登船時酒測,而是在撞擊碼頭後酒測,數值為○.六九。航港局則是在引水人下船後對引水人酒測,數值為○.一九,且通過直線走路測試。兩次酒測相隔大約兩小時,航港局使用警方的酒測器,相對具公信力。
引水人非駕駛者 無法令規範
酒駕規範涵蓋海上動力工具,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二五毫克,即違反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不能安全駕駛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卅萬元以下罰金。但引水人並非駕駛者,至今無法令規範,也沒有事先酒測的規定,如果發現酒精反應,更沒有不能登船的規定。
航港局強調,無論酒測值多寡,都必須釐清引水人喝酒跟事故有無因果關係。
航港局並指出,引水人屬「顧問」角色,指揮權仍在船長,必須研判引水人的導引正確與否,所以前天撞碼頭的事故也要調查船上相關人員。
高雄港務分公司表示,現代東京輪前天上午通過高雄港二港口信號台前方水域時,因船速超過六節,觸發「船舶操航智慧警示輔助系統」,信號台管制員立刻以無線電,在一分鐘內連續四次呼叫示警,但引水人沒有回應,隨後撞上七十七號碼頭。
碼頭毀損包括繫船柱基座、碼頭舖面伸縮縫、岸肩及岸壁冠牆、被撞擊處鋼板樁設施凹陷且有漏砂情形。高雄港務分公司已要求肇事船方堵漏,並簽具損壞賠償責任切結書,要求船方提交受損設施修復擔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