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促修礦業法 納環境風險把關機制
地球公民基金會舉行「礦業修法我在乎,眾志成城拚三讀」記者會,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右二)與會說明。 (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立院近日啟動「礦業法」修法進程,地球公民基金會昨與民進黨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全台一三九個礦業權中,有七成位於原住民族土地,期待新法能刪除採礦權霸王條款、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訂定期限,並納入環境風險把關機制及關礦計畫。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指出,目前政院版草案包含兩大爭點,第一是採礦造成環境風險,如何建立定期的有效監督;第二是原住民諮商同意權,期待經濟委員會逐條審查時能夠改革到位。
經濟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表示,委員會已於本週一排審詢答,下週三、四逐條討論,希望能順利完成審查、送交院會處理。草案若能不經朝野黨團協商,本會期有機會三讀過關。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當業者開始採礦,環境影響如何被有效且持續監督,是最困難的。她的提案版本是要求礦業權者在申請礦業權展限時,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同時環保署和礦務局得建立完善追蹤機制,將採礦進度資訊,包含產量、海拔高度與環評督察結果等,上網公開供各界監督。
民進黨籍山地原住民立委伍麗華提到,全台有七成礦區位於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她的提案版本規定諮商同意應有廿年效期,礦業權者必須在屆滿前兩年至一年間再次提出申請,同時亦規定若礦業權者未獲得部落同意,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礦業用地。
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副主委謝孟羽強調,民團推動修法的目的並非抹殺台灣礦業,而是希望改善以往過於獨厚礦場業者,卻忽略台灣的環境與當地居民權益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