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仍要戴口罩 違規先勸導/唱歌、拍照、錄影、三溫暖等例外情形可免戴
〔記者邱芷柔、鍾麗華/台北報導〕本土武肺疫情高峰已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昨宣布十二月起戶外活動取消全程佩戴口罩規定,但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的內部空間,仍應維持全程戴口罩。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擴大防疫會議表示,全球疫情已來到第四個年頭,世界主要民主國家近期都逐漸以開放的態度來因應疫情,台灣社會也期待邁向正常生活,口罩措施的放寬以及邊境管制的調整,都象徵台灣的疫後正常生活進入新的里程碑。
12月起取消不得逐桌敬酒規定
此外,十二月起同步取消不得逐桌敬酒的規定。而室內口罩規定原則上維持現狀,但指揮中心也新增室內唱歌可免戴口罩。
其餘室內可以脫下口罩的活動包含:從事運動、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的拍攝或進行時。
刻意、惡意違規仍會查處
在室內可脫下口罩情況還包括: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的場合;外出有飲食需求;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的室內場所或活動防疫措施符合規定,也可暫時脫下口罩。
不過,王必勝強調,如果在上述場合無法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本身有呼吸道相關症狀,還是要戴上口罩。若違反室內戴口罩規定是否會開罰?王必勝回應,現為自主防疫階段,以勸導優先,但若刻意、惡意違規,仍會查處。
戶外搭帳篷 不算室內空間
對於室內空間的定義,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室內空間指的是有屋頂或天花板,且四周圍有隔板或阻隔物,有礙氣流流通的空間。戶外搭建帳篷、營帳,三面隔起來、一面敞開,氣流不至於受阻,不會認定為室內空間。
跨年大型活動口罩規定 視疫情決定
王必勝提醒,進入自主防疫階段,即使鬆綁口罩令,在「人多、擁擠、空氣不流通」的空間最好戴上口罩,除了防範COVID-19,對於流感、呼吸道傳染病也有保護效果。至於歲末、跨年大型活動的口罩規定,則視近期疫情變化再決定。